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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5-06-03 10:01 肖博宇    (点击: )

 

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 发〔201531

 

————————————————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2013年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42018年)》等一系列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黑龙江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5 年6 月1

 

 

黑龙江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2013年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42018年)》等一系列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对俄办学特色为主要内容,理顺内部关系,释放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实现“以量谋大”到“以质图强”的战略转变,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着眼高等教育改革大局,重点破解学校内涵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和主要矛盾。牢牢把握结构调整这一改革核心,创新制度设计,加快转变管理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和服务发展相结合、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坚持整体部署与分项实施相结合、坚持宏观指导和微观操作相结合,着力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力与贡献力。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别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大力加强德育教育,推进学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1.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导向。坚持人才培养的正确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高度重视教育和帮助学生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端正政治立场和前进方向,激发学生社会责任感,引导全体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学生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树立多元评价理念,激励学生个性发展,整体推进学生评价体系改革,发挥荣誉体系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激发学生学习志趣,加强学生行为管理,真正实现学生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的转变,真正形成“志远行实、学而不厌”的学风。

 

3.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六大长效机制;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考核、评价相结合,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形成“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

 

   4.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深入推进“融入式”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

 

坚持分类教育与能力培养相融合、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融合、专业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相融合、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相融合的“四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理念;落实拔尖型、复合型、应用型和对俄高级专门特殊人才的“三型一特”培养总目标;落实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注重加强人才创新能力培养,注重课程建设。

 

完善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以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教务部门管理教学、教学院(部)实施教学、评估机构评价教学的教学管理体制,强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3+X”教学评估体系;把教学评估的结果与教师评价和教师发展相结合,形成教师教学激励机制。

 

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为导向,继续深化“融入式”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素质教育为主题,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

 

5.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和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的建设,紧紧抓住招生、培养、学位管理三个环节,构建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深入实施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学位论文质量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五个工程;深化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机制改革;构建以中俄联合培养特色为引领的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体系。

 

(二)加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适应社会需求,遵循内在规律,创新学科、科研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科学编制学科建设规划,增强科技协同创新能力,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强化新型智库建设,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打造特色优势,提升学科、科研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

 

6.加强学科分类分层次建设。正确处理学科重点发展与全面发展的关系,建立学科分类、分层次规划建设的理念,并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实际,确定发展层次,即重点层、中间层、基础层,明确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基础应用学科、应用学科的现实情况,分类、分层次规划建设;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各学科的特点与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使学科“重点层有提升,中间层有发展,基础层有支持”,形成学科协调发展态势。优化学科布局,突出重点,明晰学科定位,凝练学科特色,促进学科方向和领域的有机融合;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为路径,深化学科梯队建设,促进学科晋档升级。

 

7.深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的理念。正确处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关系、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的关系,通过政策导向树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等重要的科研理念。不断提升基础理论研究优势,加大应用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黑龙江大学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力和贡献力。

 

8.推动科研管理模式改革。以关键性科学问题和社会重大需求为导向,改革学校科研资源配置模式,推进科研管理工作由以重数量为主向以重质量为主、由以项目申报为主向以重项目全过程管理和为学术研究服务为主的转变;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科研评价机制,建立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完善以科研成果创造性、实用性以及科研对人才培养做出的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

 

9.提升理工科科研水平。保持提升基础研究优势,进一步推进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建设,加强国家级、省部级高端科研平台建设,拓展国际化研究视野,深化与国外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努力申获高层次科研项目,产出标志性研究成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理工科智库建设。

 

10.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密切跟踪国家和黑龙江省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和收益分配方式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激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纳入教师评价体系;发掘教师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潜力,引导从事应用性研究的教师将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视为成果转化、服务社会、科技致富的必由之路;鼓励相关学院、相关学科、相关科研团队与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11.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立符合学校发展实际、具有特色和发展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优化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领域布局,巩固和发展传统优势学科领域,凝练特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建设一批学术创新团队和重点研究基地,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加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加快国际化步伐,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对话能力和国际学术竞争力。

 

(三)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调动二级学院办学主体的积极性是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动力,建设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是学校进一步建设和发展的根本保证。积极推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工作的思路和办法,释放二级学院和人才队伍活力。

 

12.推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本着管理重心下移和权责相当的原则,学校将在人、财、物及教学科研等方面逐步赋予学院相应管理权,指导和监督学院相对独立地自主运行,建立健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学院的动力和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效率。

 

13.加强机构与编制管理。精简调整管理机构,减少职能交叉,解决好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职能设置要横向到位、纵向到人、“一人不双属、一事不两办”;整合相关教育教学机构,调整专业设置,解决专业布局散乱、特色不突出问题;改革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精简供养人员,解决干部超编和人员编制不足问题,促进减员增效;提高行政效能,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

 

14.深化岗位设置与管理改革。根据学校履行高等教育基本职能的需要,按照岗位分类管理的原则,将学校所有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科研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三类。教学岗位分为教学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各类岗位设立相应级别。制定和完善各类各级岗位的结构比例、职责任务、岗位标准和考核标准等相关制度,推行全员岗位聘任制。

 

15.建立绩效考核体系。以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建立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业绩贡献为主要导向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体现不同岗位工作内容的多样性、指标权重的科学性、工作业绩的等值性。建立一年小考、三年大考的长效考核机制;建立考核结果与聘任、薪酬分配、资源配置和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与惩处机制;建立完善岗位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建立以质量为标准的多元化评价机制。

 

16.完善分配制度。依据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分配制度的杠杆作用,将教职工的收入与绩效,即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建立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

 

17.健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和使用机制。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和使用是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重要保障。重点抓好引进、培育和使用三个环节,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现有人才的培养,解决高端人才引进难、领军人才短缺问题,保持师资队伍的高水平和稳定性。

 

18.打造教师发展平台。树立教师发展理念,打造教师发展平台,促进教师知识更新,科学引导教师规划职业生涯、提高教学能力、推进学术创新、注重社会服务、保障身心健康,推动教师全面发展;继续加强新师培训、青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在职轮训、双师型教师培训、教育技术培训、出国进修、访学等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拓宽教师国际视野。

 

(四)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建立、完善相应规章制度,规范各类经济活动,加强国有资产和后勤等方面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提高管理效能,实现增收节支。

 

19.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科学构建学校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和合同签订等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加强学校领导层、业务运行层、监督层三个层面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学校经济活动运行的制度体系建设;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建立风险应对策略,规范校内经济活动,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控。

 

20.加强增收节支。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对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明晰校办企业产权关系,规范校办企业和经营性行为的管理,开发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拓宽办学资金来源渠道,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坚持“分类定额管理、有偿使用、超额收费”的原则,进行公共资源成本核算、有偿使用改革,推行二级单位使用公共用房、煤、水、电等的包干制管理,建立二级单位有偿使用学校资源制度,利用经济杠杆,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加强煤、水、电等公共资源的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实现增收节支。

 

21.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后勤与物业管理的社会化改革,可替代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部分服务事项实行外包。将管理与经营、服务剥离,规范建立甲乙方管理模式,探索模拟企业化运营工作,稳步推进老家属区物业管理。精简管理机构,实现分类管理,定岗定编、精简人员,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和劳动效率。

 

(五)整合资源,强化对俄办学特色

 

整合涉俄办学资源,深化对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俄智库建设,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哈尔滨对俄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彰显黑龙江大学对俄办学特色。

 

22.推动对俄办学资源整合。整合学校涉俄办学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学术资源,打通部门壁垒,建立统一平台。探索俄语学部制组织体制建设。巩固和提升对俄办学的整体优势,为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3.加强中俄全面战略协作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汇聚、整合国内外对俄办学、科研的优质资源,充分发挥高校基础深厚、学科齐全、人才集中、对俄交流合作广泛深入的优势,发挥其他协同单位的现实问题研究深入、咨政建言渠道畅通的优势,形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新优势。通过协同创新,形成科学稳定的研究方向,产出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服务于国家对俄战略和地方对俄合作战略的研究成果和决策咨询报告,打造一定规模的高水平智库队伍,培养一批从事中俄问题研究的高端理论人才和参与中俄合作的实践人才,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能力,推动中心成为面向俄罗斯问题和中俄关系理论及实践急需的学术创新体、对俄战略决策的高端智库、涉俄事务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和社会服务平台。

 

四、具体要求

 

科学把握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综合改革既不是面面俱到的改革,也不是相对独立的单项改革,各项工作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

 

突出各项改革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各项方案的制定要深入理解本方案中各项改革基本要点,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改革实施方案,要深入谋划每项改革内容的保障和配套措施,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要明确方向、目标、路径,任务具体,保证改革方案的可行性。

 

强化改革方案执行的可操作性。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制;建立符合校情的改革进展和成果成效等评价机制,明确评价的主体和评价的方式。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部署阶段(20149—20155月):调研、制定、出台黑龙江大学综合改革方案,部署各项改革任务。

 

2.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55—10月):各工作组通过深入开展基础性调研工作,充分掌握国情省情和校情,借鉴吸纳其他高校的改革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编制各项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3.落实实施方案阶段(201510—20179月):学校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推进各项综合改革任务的实施。依据审议通过的各项改革实施方案,改革任务承担单位负责各项具体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4.总结评估阶段(20179—12月):各项改革任务承担单位对改革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学校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寻找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黑龙江大学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领导、组织和协调各项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改革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具体事项管理工作。

 

  2.成立黑龙江大学综合改革工作组,负责相应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组长由分管各项工作的校领导组成,副组长由改革任务涉及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吸纳相关领域校内外专家参与。

 

3.成立综合改革工作督查考核组,由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处和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督查各项改革方案的实施和改革绩效的考核。

 

(二)运行保障

 

根据改革任务需要,制定《黑龙江大学综合改革任务分解书》,确定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单位,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具体实施。建立改革任务监控机制,综合改革工作督查考核组对各项改革任务的建设情况进行监控,包括质量、进度等;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绩效考核

 

建立改革实施过程的考核机制,考核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综合改革工作督查考核组负责制定各项改革任务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负责对各项目建设情况及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各项改革任务承担单位负责进行各自改革任务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四)科研支撑

 

依托学校办学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题目,开展高等教育发展基础理论及实践应用研究,分析研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思路、措施和实施效果,为各项改革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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