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6年元旦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元旦、春节、寒假放假等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结合我校元旦正处于考期(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6日)的实际情况。放假时间安排为:2016年1月1日(星期五)放假一天,2016年1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没有考试任务的部门正常放假,有考试任务的部门正常执行学校的教学安排,1月4日(星期一)全校正常上班。
2.寒假时间为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2月26日(共计51天)。2月27日(星期六)、2月28日(星期日)学生返校注册,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1月1日元旦班车停发,1月2日、3日因有考试任务,班车正常。寒假期间各路班车停发,为方便各单位召开新学期工作布置会,2月26日,各路班车早延后30分钟发车,晚上不发班车;2月27日、2月28日学生注册期间,班车发车时间为早延后30分钟,晚提前30分钟;2月29日起各路班车恢复正常。
二、加强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假期前各单位要分别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会议,进行安全防火、财产安全、出行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同时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稳定自检自查工作,加强对安全问题的梳理排查,消除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检查落实,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学生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统计,加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要掌握好寒假期间学生思想动态和出行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3.安全保障部假期前要牵头组织全校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确保各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假期期间,要加强巡逻,坚守岗位。学校校门及楼宇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出入学校的外单位车辆及人员的检查、验证、登记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秩序。
4.各单位组织学术会议及大型活动时,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细致的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统筹做好假期各项工作
1.各单位要严格假期值班制度,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设定专人值班,认真处理来电、来访事项,做好值班记录,如因工作疏漏而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各单位请务于1月4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及联系方式分别报学校办公室文书科(主楼A座710室)和安全保障部。各单位主要领导离开本地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校总值班室要做好白班和晚班的衔接工作,不能漏岗,如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与学校办公室主任联系。
3.全校师生员工不得提前离校,各单位要加强考勤。各教学单位要督促学生按时返校,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秩序井然。
4.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提高校园的整洁程度和公共卫生水平。各餐饮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注意搞好饮食、饮水安全和食品卫生,切实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全校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解决好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特别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工作。对在校过春节的学生,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慰问与服务工作,使在校学生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6.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要求,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带头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廉洁奉公的表率。“两节”期间,各单位一律不得用公款举办聚餐会,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严禁借总结之名大吃大喝,用公款相互请吃、吃请等。
7.后勤保障处、物业公司负责节日期间的升国旗、亮彩灯和射灯等工作,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以上要求落到实处。
祝大家新年快乐!
黑龙江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