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的通知》(党发﹝2014﹞55号)的有关规定,李卓、范大伟两位同志任职已满一年,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李卓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要求,李卓、范大伟两位同志需要书面述职,现将两位同志述职报告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2018年12月5日-12月7日,如有异议请与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86608316。
附件1.李卓同志述职报告
2.范大伟同志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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